广州拟立法推动自动驾驶出租车和公交车发展

出版日期:2024-08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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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人大官网近日发布了《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条例(草案修改稿·征求意见稿)》,明确提出了对智能网联汽车在多个领域创新应用的支持,其中包括在高速公路、机场、港口、车站等干线和交通枢纽的应用,以及用于城市公交、出租车等出行服务场景。

根据《征求意见稿》的规定,广州市人民政府将按照线路连通、成片连片、区域互联的目标,有序地推进全市人类驾驶和自动驾驶混合运行试点区的建设。同时,广州市还将在其行政区域内全域开放智能网联汽车的运营道路,并积极推动与周边城市已开放道路的互联互通,以实现更广泛的自动驾驶应用。

为确保自动驾驶车辆的安全行驶,《征求意见稿》也做出了明确规定。智能网联汽车在上道路行驶时,必须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,悬挂或放置机动车号牌,并且其外观应具有能够提醒其他车辆和人员注意的显著标识,以增强道路安全性。

在数据存储和事故分析方面,《征求意见稿》同样提出了严格要求。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企业必须保证汽车车载设备能够按照规定连续、完整地记录和存储汽车事故或故障发生前后的相关数据,包括位置、运行状态、驾驶模式以及车内外监控视频等,且数据存储期不得少于三十日。这一规定将有助于在事故发生后进行准确的分析和责任判定。

展望未来,广州市有望成为自动驾驶技术的“试验田”和“示范区”。通过立法支持和政策引导,广州将吸引更多的自动驾驶企业和研发机构入驻,形成产业集聚效应。这将进一步推动自动驾驶技术的创新和应用,为广州市乃至全国的智能交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。

广州市通过立法手段积极推动智能网联汽车,特别是自动驾驶出租车和公交车的发展,旨在打造更加智能、便捷的城市出行环境。同时,通过一系列的安全和管理规定,确保自动驾驶技术的稳健应用,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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